書法藝術創(chuàng)作中有一個歷史悠久,、內涵豐富,、耐人玩味的審美效果表述詞“意”,用的人,、用的地方很多,,準確的意思卻沒有見諸文字的表述,似乎是大家都明白,,不用解釋,,實際是既好解釋又不容易說清楚、說全面,,因為在不同時代,、不同場合,有不同的涵意,??梢晕蚱湟猓y以盡言,。
從史料看,,最先以這個字言書事的是東漢蔡邕,其《筆論》中,,有作書必“先默坐靜思,,隨意所適”之句,意思是說:寫字要先想到字的筆畫結構,,更要領會筆畫 結構的形象感,。他在給所書的筆畫作了一系列形象的比喻后,特別強調了一句“縱橫有可象者,,方得謂之書矣”,,意思是:所作之書,務必有形象感,,才算是書法,。 形象是藝術的基本特點,說明漢代的人們對于書法,,除了為實用,,已有明確的藝術效果講求了。
到東晉時,,王羲之贊美一些形象生動的書作為“有意”,、“大有意”,也是這個意思,,即其書有形象感,,人們即以一“意”字贊了,。
南齊時,王僧虔著《筆意贊》,,雖沒有對何以謂“筆意”作專門解釋,,卻是以王羲之書作例證展開對“筆意”的論述的。文中稱“書之妙道,,神采為上,,形質次之,兼之者方可紹于古人”,,顯然這個”意”字也是指書寫所產(chǎn)生的生動形象感,。
這話使人明確了:書法之所以產(chǎn)生審美效果,成為藝術,,關鍵在于書寫所成的,,不只是表述音義的文字,更在它們有“神采”和“形質”的形象,,人們是以這一意 思用這“意”字的,。這些話實際也在告訴人們:書法之所以為人所美,在作為保存信息工具之外,,還在于它能以生動的形象給人以美感而成為藝術,。——這時人們都 是以這個“意”字講寫出的文字有生動的形象感,。
到了唐代,,李世民喜愛書法,顯然他不是為實用而書,,他是以充分的藝術自覺在作書法創(chuàng)造。他說:“吾之所為,,皆先作意,,是以果能成?!奔此颜J識到:書法為藝術,,之有美,在于它是有意味的形象,,這是書者自覺于書中尋求的審美效果,。
就是說,在這個歷史階段,,人們已有明確的書法審美意識,,而且已認識到:書法之美在于寫出的文字有生動的形象意味,也就是說,,這時候人們都是在以“意”字 表述書法形象的審美意味了,。如果說蔡邕講“隨意所適”指的是書者對所書之字的形象感,,只是潛在的形象意識在起作用,到唐太宗時,,則已發(fā)展為明確的形象創(chuàng)作 要求了,。對于這種在書寫中求生動意味之象,唐人孫過庭認為它可“達其情性,,形其哀樂”,,張懷瓘除了稱它是“無形之象”外,還說它是“無聲之音”,。這些感受 認識,,實際都是時人以一個“意”字所表述的內容了。也可以說:這一個“意”字的講述反映人們已不僅僅把書寫視為以文字保存信息的手段,,而且把書寫作為一種 創(chuàng)造具有審美效果的形象來講求了,,其所產(chǎn)生的審美效果,人們所能感受到的,,都以一個“意”字表達,。然而在這種書法審美意識日益由朦朧向自覺發(fā)展,書寫有了 明確的書“意”追求的同時,,越來越多的實用需要,,也促使人們將逐漸積累起來的技法經(jīng)驗進行總結,從而形成了指導書寫用筆結體的法度,。這時,,人們對法度極為 重視,因為它將以往認為奧秘的不輕易外傳的東西,,變成了讓人們只要下功夫就可以掌握,,就可以作出公認為好書的方法,所以人們學書講求法度,;觀書首先看有無 法度的運用,,以有法度的精熟運用為美。漢代以來,,蔡邕提出的,、為衛(wèi)鑠所繼承的“以意為書”、“各象其形”的學書思想,,隋唐以來就被以法作書,、以法觀書的思 想所取代。不僅唐代,,直到北宋初,,依晉唐人法度寫字,以有無晉唐人法度觀書,已是書壇的基本現(xiàn)實,,時代已全然不知有“以意為書”,、“隨意所適”的事了。
為實用,,依法度作書,,確也有利,使時人書法基本上都保持了晉唐基本面目,,人們以書中有否這種法度論功夫,、評高下,也成了時代人的習慣,。
可是人的審美心理也是有形成發(fā)展規(guī)律的:當初能想出辦法,,讓不同的人各式各樣的書寫,以同樣的形式面目統(tǒng)一起來,,確實是件很難想象的事,,而現(xiàn)在居然做到 了,人們視其為一種難能的表現(xiàn),,所以必以這種效果為美,。可未想到的是:當所有學書人都要克制個性去摹仿同一樣式時,,這種本來就各有面目的書寫,,變成單一面 目,就違背了自然規(guī)律,,因此雖有法的嚴謹,,卻沒有生動自然的味了。
漢字是一種體現(xiàn)了生命形體構成規(guī)律的形式,,書寫隨主體心律而運動,,在 主體的情性修養(yǎng)的制約和自然規(guī)律的感悟下,所成之書,,有了“達其情性,、形其哀樂”的形象,人感其味,,以其為美,這很正常,??墒亲灾v求嚴謹?shù)姆ǘ茹∈睾螅@ 種效果就大受影響了,。蔡邕最先提出的“隨意所適”,,在長久被“法”的講求取代后,終于引出一種逆反心理,使人們重又想到了它,。宋初,,許多人作書,都遵守著 嚴謹?shù)姆ǘ葧r,,藝術敏感的蘇軾,,就已有了不拘法度、獨抒我意的創(chuàng)作,。有人非議,,他明確回答,“我書意造本無法”——不是他不知“法”,,而是他要以“法”抒 寫心靈之“意”,。
事實上,真正的“法”,,本就是客觀規(guī)律的反映,。蘇軾書是充分體現(xiàn)了自然規(guī)律的“法”的。關鍵是他只以“法”作為抒 “意”的手段,。書之美,,體現(xiàn)在主體精神修養(yǎng)、藝術見識之“意”的充分表現(xiàn),?!耙庠臁辈皇恰耙茉臁薄LK軾的“意造”觀,,有豐富的內容:首先它不是以法度作形 式,,而是以法求書之“神氣骨肉血”效果,是“出新意”,、“寄妙理”的意味之象,。——到這時候,,這個幾乎被時代書人徹底忘記的“意”字,,才重又被重視起來, 它不僅是傳統(tǒng)涵意的繼承,,而且又賦予了以精神修養(yǎng)為根本的新內涵,,從而使書法作為民族文化形態(tài),其意義與價值深化了,,也提高了一大步,。也就是說:“意”在 人們有了“法”的認識以后重新以更高的要求被提出。它是文字符號的運用,,更是以個人精神修養(yǎng)和能力創(chuàng)造的,、具有民族文化特色和意味雋永的意象,。
從書法藝術認識史說,這是宋人的一大貢獻,!
然而,,這一充滿歷史性光輝的見識,卻被由南宋降元的趙孟頫以他的“唯晉唐人法度森嚴之書才是正宗”的書法認識否了,。元明之時,,在趙孟頫和董其昌的影響下,書法重又走上惟晉唐面目才是正宗的老路,,有“法度”的嚴謹,,卻無“書意”的講求。
為什么符合藝術規(guī)律的見識反而被違反規(guī)律的書法實際所取代呢,?——原因并不難找到,。
一、為實用仍是書法存在的根本,。
二,、書中之“意”實際是一種充實而高尚的精神修養(yǎng)、具有審美意義與價值的個人風格面目的創(chuàng)造,,終究是需要見識,、修養(yǎng)的。識得藝術規(guī)律,,“隨意所適”,,實際比照本臨習要難得多。無論從認識上,,還是實際掌握書法上,,使一些缺少修養(yǎng)的書人,都容易走上依瓢畫葫蘆的老路,。
可是人們不曾料到的是:沿著依法寫字,、老老實實照晉唐規(guī)范寫字,其味竟越來越“甜”,、“俗”,,空有形式而無涵蘊,人們不僅不以為美,,反而以為丑了,。相 反,那些確有想法,、確在尋求抒發(fā)自我的書寫,,縱然技能上還有些“生”,但也比那些已成定式的“熟”為人所美,。人們終究明白:書不只是技能法度的形式,更是 藝術家精神修養(yǎng)的表現(xiàn)。事實上,,此時被人們重又提出的“意”,,較蘇軾所講求的“意”,在內涵上既有繼承,,又有新的充實,。回頭來看,,“意”原也是一個發(fā)展的 審美概念,。
最先蔡邕提出“以意為書”,只是對文字書寫產(chǎn)生的形式有了形象性感悟,,要求在書寫中作有意味的形象效果追求,,“意”指的是形象意味。
而后王羲之以“有意”贊書時,,不僅指形象意味,,而且是指形象的生命活力;王僧虔明確:“意”就是書寫產(chǎn)生的生命形象的“形質”和“神采”,。
北宋人講求的書中的“意”,,已不只是生動的形象感,而且是書法形象得以創(chuàng)造的主體的學問見識與精神修養(yǎng),,蘇黃就是據(jù)此論書法藝術品位高下的,。
從唐代到北宋,有一個從重“意”到只知有法,、不知有意,,到逐漸走上“法乃意之所受命”的過程,而且逐步認識到:書法之為藝術,、書法之所美者,,實質上都是 以主體的精神修養(yǎng)和物質能力凝成的一種只可以一“意”字表述的審美效果。它可以讓你知道它是怎么來的,,怎么認識它的意義與價值,,從而得到審美上的滿足,卻 難以具體描述,。書法成為純藝術形式后,,要掌握它,用它作具有雋永的審美效果的創(chuàng)造者,,必須有賦予這個“意”字涵蘊的體會和修養(yǎng),。
總之 “意”是書法之為藝術的特點,“意”是書法藝術創(chuàng)造的根本,,書法中的寫意效果啟示“寫意畫”誕生,。不諳,、不能以精神修養(yǎng)和藝術規(guī)律的深識所孕育的“意”寓 之于書,最多也只是以手技寫出的功夫字,,而不是美的書法藝術,。元明之時,乃至清乾嘉之前,,受趙孟頫,、董其昌書學思想的影響,以晉唐法書為宗,,只求有法,,不 知有意,以致使書法走上了面目單一,、風格虛靡的衰頹之路,,引起了時人審美心理的逆反。有識者總結歷史正反兩方面經(jīng)驗,,重又提出:“書雖重法,,然法乃意之所 受命也”。
如今書法作為純藝術了,。它純在什么地方,?除了不拘于實用,從根本說,,就在這個“意”字的全面理解和其深味的追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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